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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滿清十大酷刑 [打印本頁]

作者: littlescott    時間: 2009-2-6 01:50 AM     標題: 滿清十大酷刑

◎剝皮

歷史上最愛搞剝皮的人是明太祖。由於他是貧民出身,最恨貪官污吏,一旦被他抓到貪污,下場通常就是剝皮,他即位之初,曾抓到一對父子貪污,震怒之下,下令剝皮。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

「剝皮實草」則是後來的事,並且有規定,貪污多少兩銀子以上就處以此刑。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從這裡撕開,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

◎腰斬

電視上的包青天,開鍘的時候我們看到的都是把人頭塞進去,刀起頭落,彷彿中國式的斷頭台。但是根據歷史上的記載,包青天那三把鍘刀其實是腰斬用的,也就是一刀下去,就要把人分成兩段。

由於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後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

明成祖殺方孝孺就是用腰斬,傳說一刀下去之後,方孝孺還能以肘策a爬行,以手沾血連書「篡」字,一共寫了十二個半才斷氣,大家可以算算看一共要多少時間,而這段時間受刑人又得受多少苦痛。


◎五馬分屍

五馬分屍很簡單,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著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塊。不要以為這沒什麼,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

另外常聽到的「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幹剁成三塊。不過歷史上有一段記載,恐怕比大卸八塊還慘。

漢高祖死後,呂後把他的寵妾如意夫人抓來,剁去手腳,割掉鼻子耳朵舌頭,眼睛挖出,丟在豬圈裡餵養,取名「人彘」。結果呂後自己的兒子看到,給活活嚇死...


◎凌遲

說到凌遲處死,那可就不簡單了。以前聽人家罵「殺千刀的!」意思就是詛咒這個人給凌遲處死。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

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

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凌遲要由兩個劊子手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準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劊子手也要受刑。


◎縊首

在國外,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罰。在國外來說,多半是使用絞刑台,絞刑台的構造是在受刑人腳站的地方有個活門,等繩子套好,活門一開,受刑人就兩腳懸空。

不過這樣子處死的受刑人通常不是窒息而死,而是因為頸椎被拉斷了,因此不會死得太痛苦。三毛就是這樣自殺的,據說這樣子自殺,只需要13公分的空間就足夠把頸椎拉斷。不過,中國人就沒那麼人道了,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縊殺..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那張弓。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後終於斷氣...


◎請君入甕

「請君入甕」這句成語也是從酷刑來的..那是唐朝時代,武則天當皇帝的時候,朝中有位酷吏叫來俊臣,崇尚嚴刑峻法,對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對待。

方法是找個大甕,把人塞進去,然後在甕下面用柴火加熱。溫度越來越高,受刑人也越來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話,往往就被燒死在甕裡...

後來武則天聽說了這件事,就把來俊臣找來,問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麼辦?

來俊臣很得意的把這個方法說了出來,武則天就淡淡的說了句:「則請君入甕」,把來俊臣燒死...


◎閹割

談酷刑,大概絕對不能不談閹割。而中國的歷史上,有關閹割的東西可以寫成一本書。閹割的歷史非常久遠,有簡單的有複雜的。

簡單的就像阿拉伯人,只要犯了強姦罪,人家就會幫你準備一塊木坫,叫你把小弟弟擱在上頭,然後一斧頭剁掉。

複雜的就像中國人,由於代代都要靠宦官來服伺后妃(以免皇帝戴綠帽子),所以閹割的歷史久遠。中國人的閹割可講究了。

首先要拿繩子把小弟弟綁起來(包括子孫袋)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然後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

割掉了以後拿香灰一蓋,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裡。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來,閹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來,這個人就算廢了,大概最後會死於尿毒症吧。所以如果是要閹來當宦官的話,最好趁年紀還小就閹掉,年紀大了危險性高很多。


◎刖刑

關於刖刑,大家的說法不太一樣。有人說是把膝蓋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說是把膝蓋骨削掉,以後者比較可信。總之,刖刑是一種類似截肢的酷刑。

戰國時代,孫臏受師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聽說他名字本來叫孫賓,受刑之後,才改為孫「臏」。如果是把膝蓋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間失去了保護,這個人可能連站都站不起來,要出入行走都得靠柺杖。


◎插針

用插針當酷刑?沒錯,人身上有幾個地方,針插下去可是會哭爹喊娘的。插哪裡呢?插手指甲縫。俗語說:「十指連心」,被針插進指甲縫可會痛得椎心刺骨,不信你試試看。

以前這招也是用來逼供的,不知道為什麼,特別喜歡用在女生身上,有可能是因為女生的忍耐力比較差吧。不過也聽說女生耐痛的能力比男生強,生孩子那種痛都撐得過來,男生絕對沒辦法。

這種酷刑很早以前就有人用了,很多筆記、小說裡面都有提過。而且現在還有人在用。


◎活埋

活埋是戰爭時常用的手段。因為省力,速度也快。對日抗戰時,日軍就常用這招,另外一些第三國家的游擊隊也常用,所以常常有新聞報導在什麼地方又發現千人塚....

中國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過沒聽過有什麼名人受過這種刑罰。比較狠一點的,會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頭,然後開始凌虐..


◎服毒

服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較人道的方式..中國古代的毒藥中,最有名的應該是「鴆」這種毒藥,成語中的「飲鴆止渴」便是源自於此。

據說這是一種鳥,鳥的羽毛含有劇毒,只要把羽毛泡在酒裡,立成毒酒,飲之立斃。其次應該就是砒霜。這種毒藥中外皆有使用,以前拿來毒老鼠,當然,要人死也是很好用的。而且據說砒霜沒有什麼特別的氣味,長期少量加在飲食中人注意不到,自然一步步被毒死....


◎棍刑

這裡要說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
這裡說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從人的嘴裡插進去,整根沒入,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歷史上沒有看過用這種刑罰的記載,不過金庸小說「俠客行」裡有提到,還給這種酷刑起了個美名叫「開口笑」。
另外紅樓夢裡,尤二娘「吞金」自殺,就是類似的原理,利用金子的重量,吞進去之後,也是穿破胃腸而死。

這種酷刑還有變形,就是對待淫婦用的「木馬」。(滿清十大酷刑那部電影裡有)也是拿根木樁,從下體插進去,由於木樁在木馬上,人又坐在木馬上,身體的重量會往下落,木樁便會慢慢穿入,也讓人死得很慘...


◎鋸割

把人用鐵鋸活活鋸死,其慘狀似乎與淩遲、剝皮也在伯仲之間,難怪在地獄酷刑中,就專門有把人鋸開的酷刑。鋸割刑罰的慘像,千百年來在人們心中形成一種十分恐怖的陰影,使人畏懼震驚。


◎灌鉛

這種酷刑,就是用鉛或錫灌入受刑人的腸子裡,錫的熔點是攝氏二三二度,鉛的熔點是攝氏三二七點四度,無論灌錫或灌鉛都能把人燙死。而且溶化的錫或鉛一入肚腹就會凝固成硬塊,這種重金屬的墜力也能致人死命。


◎梳洗

這裡說的梳洗並不是女子的梳妝打扮,而是一種極殘酷的刑罰,它指的是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嚥氣。梳洗之刑的真正發明者是朱元璋。

實施梳洗之刑時,劊子手把犯人剝光衣服,裸體放在鐵床上,用滾開的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然後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間殺豬用開水燙過之後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盡,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後早就氣絕身亡了。
作者: 0949961273    時間: 2009-2-6 01:59 AM

真是慘忍..
還好我不是滿清人...
作者: 旁觀者無所謂男    時間: 2009-9-24 12:25 AM

棍刑......是吧......
第一個想到的就是德古拉的原型-穿刺公呀......
作者: lendy0369    時間: 2009-10-15 09:43 PM

好殘忍阿.........不過確實有抑制犯罪的功效!!!

哪像現在社會那麼亂!!!!
作者: matin2329    時間: 2009-10-24 10:21 PM

大家應該很慶幸 自己生再民主的時代八@@
作者: kemmse123456789    時間: 2009-10-25 08: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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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h8235    時間: 2009-10-31 08:33 AM

好殘忍喔
真是所謂的酷刑耶
招招都讓人家很痛苦
作者: marshall0108    時間: 2009-10-31 10:17 AM

雖然說是滿清十大酷刑
可是基本上都是漢人王潮流傳下來的
作者: 楓漂    時間: 2009-10-31 09: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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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en9749    時間: 2009-11-26 08:18 PM

還好生在現代有什麼事情一槍就解決了
作者: e001661    時間: 2009-11-29 06:48 PM

感覺上滿清十大酷刑滿可怕的
可是滿清十大酷刑中有拔甲這種酷刑嗎
作者: ken60608    時間: 2009-11-29 07: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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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racy0904    時間: 2009-11-29 07:47 PM

看過古代的嚴刑這麼可怕!!還不如在現代的一槍弊命來的痛快
作者: szy24817    時間: 2009-12-25 12:50 AM

好痛喔 嚴刑峻法的目的就是要杜絕刑罰= =
作者: sakulagi    時間: 2009-12-25 04:24 PM

大推剝皮
貪汙兩銀子就要扒皮
那當今的政府官員與政客
可能再多皮都不夠扒吧
作者: mark79830    時間: 2009-12-25 05: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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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羅曼斯    時間: 2009-12-27 10:1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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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icnic11219    時間: 2009-12-28 12:16 AM

1.2.3.4.........樓主超過10個了
作者: kidd999    時間: 2009-12-28 12: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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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inga    時間: 2009-12-28 11: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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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odo601102    時間: 2009-12-30 11:00 AM

天阿,我光看這篇文章就頭皮發麻了,怎麼受得了這些刑罰。
作者: yazen0801    時間: 2010-1-2 11: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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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one8188    時間: 2010-6-10 12: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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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k9164    時間: 2010-6-10 05:38 PM

這也太恐怖了吧

以前的人好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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