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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覺得「精神障礙」可否拿來當免除或減輕罪行的理由? [打印本頁]

作者: .小路.    時間: 2018-8-5 03:31 PM     標題: 覺得「精神障礙」可否拿來當免除或減輕罪行的理由?

本帖最後由 .小路. 於 2018-8-5 03:32 PM 編輯

「我精障耶」不滿遊樂設施排太久 他把8歲童推下三層樓高的樓梯

近幾年,「精神障礙者」危害治安、他人安全的例子不斷發生,

眾人不禁反思,對於身心障礙者、精神障礙者的規範和法律刑責,該如何拿捏呢?

今天這個例子,也值得拿來參考。

近日,美國明尼蘇達州一間遊樂園裡,發生一起令人遺憾地墜樓意外。

該園區內有項十分熱門的遊樂設施,叫做「水上溜滑梯」,

想要玩的人,必須先沿著一旁高約10公尺、三層樓高樓梯,走到溜滑梯的頂端,

接著再依照工作人員的安排,保持間隔、依序滑下來,相當刺激又好玩!

[attach]124448993[/attach]

但過程中,有位18歲的男子突然不顧工作人員的攔阻,忽視其他排隊的人,直直往樓梯頂端走去,

接著把站在最前方的一位八歲男童大力推下10公尺高的階梯,眾人反應不及,眼睜睜地看著男童墜落、受重傷。

隨後,該名男子很快地被工作人員壓制,警方也很快地趕到現場將他逮捕,

該名18歲的男子,在被眾人壓制、掙扎時,還大喊著:

「我不是故意的!我是精神障礙!我生病了,你們不能這樣對我。」

[attach]124448991[/attach]

事後被扭送警局,他情緒緩和一歇後,才對警方說:

「因為我覺得隊伍排太長了!我等不及了!我想說把他推下去,我就可以先玩了!」

事後,經專家鑑定,該名18歲男子確實患有精神障礙,雖然他現今已被釋放回家中,

不過行動被限制,無法離開住家,將在下個月開庭、接受三級重罪的審理。

至於8歲男童,送醫救治後,好在沒有生命危險,傷勢穩定。

這起事件也讓人再度重視精神障礙者與社會之間的互動關係,

粉粿要強調,我們不能無端排擠、霸凌、歧視精神障礙者,

但精神障礙者本身,以及其家屬,也有控制病情、照顧自己的責任,

不應以病情為理由影響他人!甚至危害他人生命!

---------------------------------- 上面是轉載文 ------------------------------------------

有精神疾病也不是他自己願意,但為啥來遊樂園家人沒陪在身邊?

就這樣放著給他自己亂跑去傷害無辜的人然後丟一句「我有精神疾病」就沒事了?

有精神疾病不是錯,但也不是給他們或家屬拿來當免死金牌的道具,

所以我反對精神疾病可以拿來當減輕或免除罪行的理由,你們覺得咧?


作者: shi701213    時間: 2018-8-5 07:15 PM

精神障礙怎樣判定是精神科醫生,家屬配合醫生持續治療,可是有可能全天候守護著病友嗎?那他犯罪了要醫生和家屬負連帶責任?成年後就是行為人了,即使是忘記吃藥管控而犯下的罪刑,應該視犯罪情節予以斟酌,不然以後喝醉酒是否也可以辯稱是無意識下犯的罪。
作者: Chija2695    時間: 2018-8-5 10:35 PM

當然不行~這都已經變成是脫罪的一種手段了~
而且現在這些證明書用錢就買得到了~
如果是真的家屬自己要有所看護或送特殊機構去管理治療吧~
而不是放他四處在外亂來~
好笑的是這名18歲的男子居然可以說出「他是精神障礙!他生病了。」......
也許是另外的一種精神障礙??不過家屬還是要有所負責的~
作者: a33109926    時間: 2018-8-6 12:17 PM

喝酒都不能開車了何況智障
精障就了不起嗎就很威嗎
這個世界就是如此的充滿缺陷與不完美我也無法說啥了
這個世界需要毀滅再重塑,使之成為一個正義的理想社會
作者: hk28ch82t2    時間: 2018-8-6 01:23 PM

需要完整配套
當確定有精神障礙後
就去精神病院之類的
而且這在現在完全變成脫罪的手段了

作者: papagoworld    時間: 2018-8-6 02:24 PM

都有辦法說自己是精障了,真的沒意識到推人是犯法嗎?
作者: 不知道我不知道    時間: 2018-8-6 09:43 PM

我覺得不行,如果可以的話,那是不是在大街見人就砍,被警察抓到後就能以我有精神障礙為名來逃避法律責任了呢?
作者: mada033    時間: 2018-8-7 10:44 AM

我是覺得人類在退化...尤其是智慧上的退化更加的厲害

法律的精神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因為只要太多特例情況

訂好的法條會被拿做鑽漏洞的辯解

既然是人人平等...老的少的男的女的生病的沒病的...只要犯法就應該接受處罰

而不是拿著奇怪的人權議題來對精神障礙作開脫

如果真的要對精障刑責做衡量規範...應該作新的精障罪責修法來對這類人

不然說真的...精神障礙證明又不是很難拿到

我以前待過公司的董事長...開會時出拳打瞎反對意見的同事

事後拿著醫院 躁鬱症證明 給法官看...最後換來緩刑三年

暴力傾向也是精神障礙的一種...所以隨便殺人放火的人只要有錢

自然有醫師可以開出精神鑑定證明...除非鬧大了醫院怕引起輿論爭議

去年就有學者對精神鑑定發表文章...說是 失控的專業 導致有罪責卻不敢判

所以說若當下沒有對精障鑑定影響刑責做修法的狀況之下

精障鑑定應只能做判罪輕重的 參考 而不是 依據 才對
作者: rtay45867    時間: 2018-8-7 11:58 PM

我覺得這就像一把刀可以拿來切菜也可以拿來殺人有利也有弊沒良心的人可以用來保護他們那些真正需要幫助的人也得到幫助,廢除了的話那些需要幫助的人怎麼辦,不廢除那些沒良心的人就會使用,所以只能靠自己判斷這真的沒辦法
作者: 謎者    時間: 2018-8-9 07:54 PM

肯定不行!
現在社會已經不是道德至上,
只要有錢,可以花錢買通醫生,
要謊稱多大的精神疾病都可以,
況且,都有能力可以行兇了,
若輕易放過,無人可以擔保不會有下次~

作者: dduo1202    時間: 2018-8-9 10:40 PM

精神障礙怎樣判定是精神科醫生,
家屬配合醫生持續治療,
總會有花大錢的人,
也總會有為錢做事的人
作者: dwtin    時間: 2018-8-12 12:03 AM

如果精神障礙可以減輕罪行 那奉公守法的人不就是白癡?
如同之前一個案例 喝醉酒跑去人家家裡強姦人
醒來說自己不知道  居然可以減刑一樣
把一般人當白癡嗎?

我主張是精神疾病者 一般人若是對其語言或肢體的羞辱
遭到他們不符合比例原則的"當場反擊"
則可大幅度減免或無罪
但若是一般人合理的相處方式
他們也可以過分對人
則法律上應與一般人判決無異

不然你我這種正常人之於精神障礙者就是個白癡
還是個連自己被傷害都無能為力的白癡
現行民主國家對於精神障礙者已經過度包容到變成脫罪的行為
如果精神障礙到無法用"一般人"的方式相處
那他們憑什麼可以"自由"的在這社會上生活?
作者: 36922045    時間: 2018-8-12 12:39 AM

我覺得可以減輕刑責,但是同樣的,也要視行為輕重懲罰,沒辦法治療的話就要隔離,否則一直害人也不是辦法
作者: choir96325    時間: 2018-8-13 01:58 AM

如果精神病在犯罪後可以減刑
那精神病犯罪前也應該被剝奪一部分權力

例如限制進遊樂園、不得離開監護人多遠...之類的
作者: avsue    時間: 2018-8-13 02:15 AM

對我而言,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管是否為精神病症或是有其他原因
作者: s100350748    時間: 2018-8-13 06:36 PM

要看情況的嚴重性,向樓主你說得這名18歲男孩,直接把人推下樓害人受傷,就應該要照一般人的罪刑去判,何況它之後還說[我不是故意的!我是精神障礙!我生病了,你們不能這樣對我],明明知道自己有精神疾病還去人多的場所、做這樣的事、說這種幹話,就更要加重刑責,不是說有病就無罪,而是要明知自己有這個病,還要靠理性、知識去壓制這個衝動才行
作者: goodbyemy    時間: 2018-8-13 07:34 PM

生病也不是對方願意的
但如果以精障來當阻卻違法事由
每個犯罪的人,都說自己有精障就好了啊

作者: BQ30418    時間: 2018-8-13 08:02 PM

我是覺得不可以!!
但是也是有特別情況!!
所以不一定~~~
作者: 小逝xs1    時間: 2018-8-14 12:42 PM

我覺得減輕和免罪是可以的,但是要規範和嚴格情況。除了完全喪失邏輯思維沒有心智的人可以免除外,其他只要是有正常邏輯思維行為能力的不管你是抑鬱症還是什麼障礙,那是你自己的事,就算你心理有壓力也輪不到社會為你買單,一率全責。減輕的我認為只能適用於心理問題受生理缺陷影響並沒有造成嚴重後果和違反原則的情況下。
作者: Toy_Soldier    時間: 2018-8-14 05:01 PM

會做出這種令人匪夷所思舉動的人,說是有精神障礙,大部分人都不會懷疑。有的人平時很正常,遇到某些狀況可能就會引發像樓主所說的這個18歲的男孩的行為,又或者是某個人的精神狀況越來越差,一般沒有專業的人也看不出來,等到他做出什麼事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難的是不管你我或是法官都很難界定一個人是否精神有問題,也許連專門的精神科醫師也不容易,難免有人為了脫罪而謊稱自己生病了,有精神障礙。對於真的有精神障礙的人所做的犯行,減輕其刑或免罪是可以理解的,但相對的不用坐牢也要強迫接受矯正治療,否則就像是放一顆不定時炸彈在這個社會裏。
作者: excaper123    時間: 2018-8-14 05:32 PM

家人或者監護人應該要承擔全責
作者: asd123430    時間: 2018-8-14 09:49 PM

其實這類疾病的家屬也是很辛苦的...

因為不只要照顧這類的患者

還要兼顧生活

真的壓力還蠻大的

可是也不能說別人遇到這類人的騷擾就要自認倒楣吧

所以真的蠻矛盾的

不能說"他們"家人沒管好他們(又不能直接綁在身邊)

但其他人也是無辜的阿.....
作者: wind78945613    時間: 2018-8-15 04:24 AM

精障是病,但不是脫罪減刑的藉口
就因為現在法官應嫌犯鑑定為精障
就將殺人者免去死刑,改判無期徒刑
然則在我們的這片土地上真的有可能做到無期徒刑嗎?
答案是否定的,所以我經常覺得莫名其妙
既然判無期,那位甚麼還要放出來?
近年來,許多犯案者,為了逃避死刑,就都說自己是精障
難道被害者,就應該死嗎?
廢死的人若是能提出一切配套措施,外加廢死者是受害人家屬
那麼我本人也可能支持廢死
但,現在提倡廢死者大多都不是受害者家屬
而近年精障,更是許多犯案者為逃離死刑的工具
又有多少人真的去了解感受到被害者家屬的心情或生活情況?
作者: jingyuan0214    時間: 2018-8-18 11:25 PM

只能說希望能發明可以正確檢測是否是精神病的儀器..
不然現在太多人在裝瘋賣傻了..
作者: babyloveqd    時間: 2018-8-19 07:35 AM

不行,這個名詞已經變成現在罪犯脫罪的藉口了
作者: yoshimin0621    時間: 2018-8-19 12:53 PM

有病沒犯罪就算了
但犯了罪 就是關起來
有病代表他比別人犯罪的再犯可能性是更高的
為何都想保障犯罪人 而不是無辜的受害人呢?
作者: jeffokla    時間: 2018-8-20 11:09 AM

我是認為用生病的理由來免罪不是正確的,
法律管束的是你的行為,
個人的精神疾病將犯罪事實合理化或除罪化,
那不是在社會裡又增加特權階級。

作者: rx160s    時間: 2018-8-23 09:15 AM

我認為是根本不可能
我才不管你到底有什麼毛病
連基礎的法律都無法遵守就是廢物
而廢物必須排除 就是這樣
連基礎都辦不到能有什麼價值
作者: icemagic32    時間: 2018-8-26 11:48 AM

還是漢摩拉比法典中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好
這麼喜歡鑽法律的
就先給他來一發一樣的方式,先來嘗嘗感覺
既然自稱精障,那麼就必須是精障對吧
反正他都不把自己當正常人來看了
那就人體實驗吧,這樣還能造福社會
作者: gene220285    時間: 2018-8-31 11:31 PM

不行!精神障礙是可以裝的!雖然我不會像某些新裡大師直言說心理創傷是不存在的,但那些精神病人確實還是有理性,只是面對大家的譴責時,他就會開始假裝自己病得很嚴重(雖然說犯罪當下確實精神上有崩潰)
作者: 武喵亦翔    時間: 2018-9-28 11:50 PM

感謝分享
雖然不贊成但是確實是真的有這類問題的人,假設有一天這種精神戰礙者是你的家人甚至你的後代的時候你該怎麼辦?我家精障的小孩或家長弄出人命了,能眼睜睜看精神障礙者已經夠悲慘的人生還要面臨法律甚至坐牢讓這輩子的人生更加悲慘的人生嗎?

當然如果這個精神障礙者跟我毫無關係的話,我自然同理心越發減少甚至會以道德以良心的層面去抨擊甚至站在對立的反對的立場去看待,但無論如何假設是為了脫罪刻意偉造甚至是接受指導偽裝的那種人我就完全無法接受的,雖然這種人你也拿他沒辦法,都能花錢請律師甚至花錢買通醫院偽照還是偷偷幫你搞定了,這種人身為平民的我們絕對拿他沒辦法。
作者: jw9365    時間: 2018-9-29 01:48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gfghgfrh    時間: 2018-11-19 08:44 PM

不行,而且犯案被捕後說自己有精神病讓人感覺很假
作者: mic24434    時間: 2018-11-22 12:56 AM

精障的人可真大呢XD
這種人難道不應該把他關在家裡叫他別到處亂跑嗎?
出來危害社會了還很有臉說自己是精神障礙
非常了不起,鼓掌~

補充內容 (2018-11-22 12:58 AM):
嚴格上來說不能單純把這當脫罪的理由,甚至我贊同應該要有個監護人。他出事了就應該連同監護人一起受罰才對。這樣才能警惕讓這人乖乖待著
作者: NinaZRdl    時間: 2018-11-22 01:24 AM

可以
但是前提是要真的是有障礙,不是為了開脫找藉口,而且就算不關監獄也要接受治療或者協助心理疾病研究
是病就得治,除非你想死
從來所有的病都是這樣,要麼接受治療,治療實在是太痛苦的,有些病人會覺得痛不欲生讓我死了算了吧……那從人道的角度來說就應該讓他去死,不管是安樂死還是放棄治療享受反正也不久了的餘生。不然的話,是病就得治
所以精神疾病也是一樣的,治療過程很痛苦不是一個理由,就像藥很難吃不是不吃藥的理由一樣
但是有沒有犯罪,我是覺得,只要證明了是真的有病就不應該算他有罪
本來人類現行法律和道德的前提,就是『還有選擇餘地的情況下』
如果大多數人設身處地在A的立場,都會做出和A一樣的行動,那A的所作所為就不應該被視為犯罪。他只不過是站在了錯誤的立場,為什麼要為一個自己不能決定的事而受罰?
這也是為什麼戰俘供出情報會被認為是無罪的,因為大多數人都經不起嚴刑拷問
這也是為什麼儘管平日裡殺人是犯罪,而且食用人肉在多數國家被明令禁止,飢荒時卻無人問罪
附帶一提,曾經有人因為實在飢餓難耐而偷了一塊麵包和其他一些食物,被判無罪的,我想是在意大利
道理很簡單,因為人餓的時候就是無法控制的,所有人都是這樣,所以這些人都不會被認為是有罪的,既不會被問罪也不會被道德上譴責
所以各位說有罪的,想一下,如果你也是精神障礙,你能保證自己不會有同樣的行動嗎?如果你自己也不能保證,那你之所以能夠作為一個無罪的普通人站在這裡,是因為你的健康。這個是你的運氣好,而運氣不好患上精神上的疾病的人難道就活該受罪了嗎?因為他運氣不好?
既然大多數人站在同樣立場上都無法控制,那他就不應該被問罪或是譴責
但是我也不支持把他放在家裡
這是病人,如果病人在家裡自然也能痊癒,那他可以在家裡。但是如果在家裡也不能自然痊癒,就應該去就醫
作者: QAQ67711288    時間: 2018-11-30 12:51 PM

精神障礙判定應該要更嚴謹 且應該要限制行動或專人陪同
作者: hly12222    時間: 2018-11-30 01:13 PM

因為現行的法律刑責對於這類人是有條件減輕的,所以我相信研究的評估是有必要跟一般人分別的。雖然我也很難接受就是了。
作者: style0915    時間: 2020-12-4 10:40 PM

拿著疾病當藉口  這樣因該沒人可以接受的
作者: DuckD37    時間: 2021-3-24 08:08 PM

不行
絕對不能
社會會大亂
壞蛋永遠死不了
作者: 75987895    時間: 2021-3-26 12:59 PM

大家都用有精神障礙來犯罪就好 這樣減輕免罪真是笑話
作者: clowread    時間: 2021-3-27 12:29 PM

精神病患者犯罪,家屬就必須同罪。 因為家屬沒顧好,就像放任猛獸出去傷人一樣。 除非法律定精神病患者視同家畜,不算人,罪才可以減輕。
  
  
作者: cici23    時間: 2021-3-29 02:53 AM

我覺得不行輕放,為了其它無辜的人,還是把他闗起來
作者: 22538633    時間: 2021-9-2 10:33 PM

精神障礙根本不是理由,既然有精神病就該被抓進精神病院,害人能免罪又或者減刑本就不該,而且他都能說:我不是故意的!我是精神障礙!我生病了,你們不能這樣對我。感覺精神就沒什麼問題,那他以後害人就說:我不是故意的!我是精神障礙,是不是都能減刑或無罪。
作者: style0915    時間: 2022-2-26 09:20 PM

不能阿  一堆人靠這個都逃離死刑  殺人賠罪是一定要的阿!!
作者: show5240    時間: 2022-2-27 01:12 AM

雖知不行.但法律也是我們這種小老百姓說了算
作者: lungzi    時間: 2022-7-17 11:31 PM

本帖最後由 lungzi 於 2022-7-18 12:32 AM 編輯

當然不行,都有自覺是精神障礙了就不該像個正當人一樣出門吧!
而且世上並沒有「因為有病所以可以隨便殺人」這麼爽的國家!!
以上並不含獨裁地區~
作者: katefn    時間: 2023-11-12 05:27 PM

看情況吧,其實現在就不少人會以精神障礙為名來逃避法律責任,是不是真的,大家都存有疑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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